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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消费者越来越依赖于网购平台上的商品评价和买家秀来做出购买决策。然而,“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在消费领域,弄虚作假的障眼法,往往会让我们消费者难辨真伪。近日,重庆张先生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一款手持金属探测仪,却发现该商品的实际效果与卖家宣传大相径庭。更令人震惊的是,他发现许多买家秀图片竟然完全相同,这引发了他对商家是不是真的存在刷单行为的怀疑。

  此类现象并非个案。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已经把炮制买家秀当成了一门生意,通过开发特定应用程序,组织大量网络刷手伪造虚假买家秀,误导消费者。以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查处的一起案件为例,涉案公司通过一款名为“金牌试客”的App,吸引了3.6万多个商家会员注册刷单,累计共有60余万网络刷手参与刷单,虚假刷单量超2亿单,交易金额约47亿元。不到三年时间内,该公司从中非法获利4000多万元。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亦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显然,上述网络水军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应依法受到惩处。

  除了对商家进行处罚外,还应对相关平台加强监管。《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若电子商务平台未能履行其审核义务,导致虚假买家秀泛滥,则同样需承担法律责任。

  面对日益猖獗的网络水军活动,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行动起来,构建更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另一方面,各大电子商务平台也应提升技术水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有效遏制虚假信息传播。同时,众多购买的人在购物时也要保持警惕,学会分辨真假评论,避免落入不法分子设下的圈套。

  总之,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只有当每个人都能够坚守诚信原则,勇于揭露并一切欺诈行为时,才能真正的完成互联网空间的清朗与和谐。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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